12月17号下午,我在东汇城某店买衣服,想买件羽绒给我妈。
在买之前,我向店员表示担心买回去我妈不合穿,有点犹豫要不要买。
然后店员十分热情地说:“没关系,不合穿可以拿回来换的,多退少补。”
于是我花了七百多元把这衣服买了回去。
回家我妈一试,小了,于是联系店员,说要换大一码。
结果店员说这衣服没!有!大!码!
我23号拿了衣服去店里换,想着换一件合适我穿的,可是我没看中别的衣服。
没办法,就叫店员退款。
结果店员表示:不能退款只能换!
呵呵,我忍。
我被迫挑了一件自己不喜欢的外套,去结账,结果被告知,还有150元多出来,叫我再买多件。
如果我不买的话,否则那多出的150元也没得退。
逼于无奈,只能买多了一件毛衫!额外再给103元!
想来想去我就是疑惑:既然这羽绒没有大码,当初说什么可以换?既然不能退款,当初说什么多退少补?这不是套路人吗?如果换货成功,皆大欢喜,可是实在不喜欢却被强迫要买,任谁都不高兴。
我当即表示:你这么做生意,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你这里买!
一定有人奇怪我当时为什么要答应这要求,其实是因为我买了两张电影票,下午2:10开场。
我两点半还在东汇城的这家店里解决退款的问题,已经迟到了20分钟,所以只能先答应,否则我当场就投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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