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本人于2016年9月末租的公寓,一般签几年的约可以不递增,但房东不肯,我看房东还挺好人的,即使每年递增还是租下来,签合同前,我提出空调太残旧,不凉快。房东口头答应说给我换新的风口,说是安装是风口弄坏了,所以找了别的风口装上去。很多人都说这个空调不凉,然而上年11月中,空调直接是关不了了,当天致电要求修理,期间通知了两次,结果一直拖到今年的4月,还没人过来修理,5月再发短信跟电话要求修理,期间有人上来看过,只是随便看看说没问题,说外面天气热才会不凉。试问,天气凉谁会开空调?于8月份,再次投诉空调问题,还是一直拖着,还说空调没问题,说好换新风口,拖了一年时间,自己找了其他师傅看过,说漏雪种,没雪种了,电容之类的问题,加上风口与机子不搭配等问题。9月份说有人来修,还是没人过来。之后说出一半钱修理,另一半要我自己出。我觉得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是这空调一开始有问题,我也提出过无数次,现在还赖是我弄坏的,要么不顺就自己搬走,反正没到期押金不退,反正他是不会修了。说自己开始愿意出一半钱修理已经很好了,现在反正是不会修。交涉时还说我从来没说过空调有问题,就今年夏天过了才说的,说我夏天怎么过的?!均有短信证明我说过无数次这个问题,还说我短信造假,是要上天了吗?这样谁还敢租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