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现在住院中,作为当事人的朋友帮忙转发...
"本人于2009年10月13日晚上19:35左右从新客隆广场到对面的新塘广场华润万佳超市购物.途中经过天和红绿灯,不料被前面一辆往后倒退的小轿车撞伤,<此车当时正好在斑马线上倒车>后又因车主生气下车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将我踢伤在地,因当时对方车上有四人,两男两女,我则倒在地上有些昏迷,也没来得及记下车牌号,<只记得车牌是以"黑"字开头的小别克轿车>.后来去医院检查,本人身上多处受伤,最为严重的是右手臂摔伤成骨折.正在等待做手术.我已报警,警方进一步调查中,<因当时天气较黑,晚上路灯反光,其车牌在视频监控录相中已看不清>,肯求当时在目睹现场的朋友为我提供更有利的证据,以保障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宁,联系电话:温妮13202003126.我将万分感激.以上内容全部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