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2017年高考期间防治噪声污染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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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 发表于 2017-6-8 23: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9日)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宜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必须停止生产。

       二、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止,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14:00,荔城街、增江街和新塘镇城区内一切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商业企业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三、6月7日至9日全天,增城中学、区第一中学、荔城中学和新塘中学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建筑施工,禁止商业活动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四、考试期间,区环保、公安、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考场周围实施重点管制,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

       五、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区环保局82621560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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