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在阮伯家门口施工,每天有各种货车、钩机等重型车辆在作业,自家两层半的村屋经常出现震动、摇晃,墙面和天花板随之出现多处裂缝。近日,该堤围在做拓宽施工,施工点距离房屋更近,阮伯担心房子存在安全隐患,“睡觉不踏实,总担心哪天房子突然倒塌”。
点评:
防洪排涝农水工程的建设造福于民,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村民的干扰,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针对阮伯提出的近日堤围拓宽施工,对房子造成安全隐患,增城区仙村镇水利所回应会“加强监测”,如果有危险迹象,会立即暂停施工。
阮伯的两层半村屋位于增城区仙村镇巷头村东六巷1号,11月17日下午,南都记者见到村屋门前约十米处,是西福河的堤围,堤围呈T字形的斜坡,水泥路面六七米宽,但延伸到阮伯门前形成“瓶颈”,缩窄至两三米宽,有钩机正在轰鸣施工,对堤围加高拓宽。
阮伯带南都记者来到其村屋内,可见天花板和墙上多处出现大小不一的裂缝,有的裂缝长度超过1米,有的裂缝能明显看出是墙体出现移位。
受损村屋未纳入拆迁范围
年过七旬的阮伯表示,这栋村屋建于1995年,现在主要是他们夫妻俩和一个残障大儿子居住。2011年底,阮伯听说要在门前做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防止洪涝灾害,开始很高兴,“门前的西福河堤长期都是泥石路面,能够趁工程把这段路修好,村民下雨也不愁了!”
据了解,仙村大围位于西福河和东江北干流,北起于仙村镇沙滘村,南止于新塘镇十字海水闸,总长16.8公里,其中巷头至仙联段长约2公里。该工程完成后除了可方便村民出入,还可以成为休闲绿道。
村委会和拆迁小组工作人员后来到阮伯家进行房屋拆迁调查,根据对房屋的实地查丈情况,阮伯当时填写了一份《增城市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及青苗果树调查(补偿)详细表》,表格上该户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费总额是295300 .24元。阮伯原以为自家要拆迁,但后来不知为何没有工作人员上门谈拆迁事宜,此事“不了了之”,后来得知自家没有纳入此次拆迁范围。
第三方鉴定:房屋基本完好
2012年初,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开始施工,由于阮伯的村屋距离堤围很近,每天钩机、挖机等在繁忙作业,并有大货车来回在路上运货,阮伯一家表示受此影响,均能感受“房屋在摇晃、震动”,与此同时,房屋墙面和天花板出现多处的裂缝。阮伯表示多次找巷头村委和仙村镇水利所进行协商,最后由仙村镇政府委托第三方的增城景江房屋安全鉴定所,于2016年初对阮伯的村屋进行安全鉴定。
该鉴定意见如下:1 .该房屋评定为基本完好房,按现状可继续使用,但宜对出现损坏的构件维修处理。房屋损坏主要因房屋结构未经合理设计、房屋结构形式不规范、温度应力等,造成材料收缩开裂;增城市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巷头段施工振动对该房屋安全等级的评定没有影响,但对房屋部分裂缝的产生和发展稍有影响。建议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房屋出现损坏的构件加固维修处理。
得知房屋没有更大的安全问题,阮伯表示也放心居住。直到最近,阮伯得知门前的堤围要进行拓宽加固,原本两三米的路面要拓宽至六七米,“拓宽后的堤围离我的房子估计只有三四米近了,照这样施工会不会把我的房子震倒?”阮伯表示担忧,继续拓宽堤围将对自家村屋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阮伯提出,如果一定要拓宽堤围,需要给他家进行拆迁补偿。
部门回应
仙村镇水利所:将加强监测,村民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
仙村镇巷头村村长阮先生表示,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是一项政府工程,加固堤围以抵御洪水爆发,保障附近居住的10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经过第三方鉴定确认对阮伯的房子安全影响不大,如果阮伯有异议,可以再找专业机构评估。
仙村镇水利所的负责人陈先生回应,阮伯的村屋于上世纪90年代修建,本身地基薄弱,而且位于堤围保护范围,周边原本是不允许建房居住的,当时村委将这块地的宅基地进行出售,本身带有违规性质,“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阮伯提到的房屋受仙村大围安全加固工程影响,出现裂缝等问题,经过房屋安全鉴定公司的鉴定,“所受影响微乎其微,有影响,但影响不大,不影响安全居住。”如果阮伯不认可鉴定结果,陈先生欢迎其再找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公司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出示给他,水利所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赔偿。
陈先生提到,阮伯的房子位于可拆可不拆范围,他们通过村委和阮伯协商过,根据增城的相关文件,该户认为补偿标准偏低,最后水利所在不拆的前提下,对原有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整个堤脚缩进2米,避开房子”,并将方案和用地规划上报给增城区水务局。
陈先生表示,由于方案已经进行调整,现在用不到阮伯村屋所占土地,这时候如果阮伯再提出拆迁赔偿,难以满足。不过,由于阮伯门口的鸡棚或因工程被拆,将酌情给予赔偿。他称,可以保证堤围拓宽施工后,“路边距离房子10米,坡面距离房子8米,堤脚距离房子2米”。如果阮伯担心钩机的震动,对房子有安全隐患,陈先生称,他们会派施工人员对房子内部加强监测,“如果出现危险,会立即停止施工!”由于要入屋监测,则需要阮伯一家进行配合。如果阮伯对此仍然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