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增江V霸 于 2016-10-8 12:09 编辑
在该补习班,进行一对一补习时,女儿被一名男老师进行拥抱,揉胸等行为进行猥琐! 按理虽然说一对一补习,没理由一学生和一个老师就占用一间教室(补习室),不然租金都不够给,其他学生、老师呢?
不会连一个愿意站出来的其他学生和老师都没有吧?
可去荔城派出所询问关于西园路补习社猥琐儿童案件!回执有,但为规避对方反告,不能拍照上传!
据过去众多网友上传的报警回执,格式都一样,不存在被“对方反告”的可能。
相比你所谓不上传报警回执的理由,“反正西园路不长,你想想吧!有女儿的就千万别去那了啊! ”都敢讲了,那上传报警回执就更加没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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