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yz 于 2016-8-24 09:46 编辑
有的人啊,当了“老板”之后就膨胀了……比如这位,自己发的微博,要求每个员工必须评论,没做到的,扣钱扣钱扣钱!
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未对总经理微博评论的员工处以“扣一分、罚款50元”的惩罚。该网友同时贴出了被罚员工的名单截图,根据该名单,被罚的员工达到200余人。该公司市场部一名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爆料网友。他表示,自己是嘉华文化旅行社的员工,刚入职半年。14日那天因为没有评论老板的微博,被罚了50元,“突然发了这个处罚通知,我之前不知道还有这项规定。”
老板的微博走的是心灵鸡汤路线……
底下一片红红火火的赞,仿佛看到一个微博大V冉冉升起……
小编发现扣钱还是有用的,之后,张总发微博就多了200多个评论……
这位员工介绍说,他们不仅要对老总的微博进行评论,每天早晨还要读一遍老总当天更新的微博,“会有一个员工用喇叭领读,每天领读的员工不一样,大家都是轮流的。”
该公司多位员工告诉北青报记者,这已经不是公司第一次对不评论老总微博的人实施罚款,曾有人因此在一个月内被罚款150元。此外,该公司还有类似的“奇葩”罚款规定,如要求员工每天携带印有企业标志的环保袋,如果不执行也会被罚款。
记者翻阅该公司总经理张明的微博发现,其内容主要为公司活动以及励志语录。几乎每条微博都有上百条来自员工的评论,其中大部分只发了一个点赞的表情。
市场部负责人赵汝信称,这一规定是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由于公司年轻人工作的积极性不是很强,他们需要一个导师去告诉他们如何工作,树立正确的工作观。”赵汝信表示,评论领导人微博就是一种宣讲企业文化的方式。
赵还表示,大部分员工都表示认可,微博上发帖的人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一些新进公司及抗压能力比较差的员工在这方面没有达成共识,可能认为这是一种负担。
但多位员工表示,这个规定非常不合理,并且违反了劳动法,但是在公司“没人敢站出来直接提意见”。其中一位员工向北青报记者透露,他曾向市长热线反映过这个情况,但没有起到作用。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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