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增城正果镇有土地房产证一份,可用作耕作有八亩零分六厘三毫!房产共5间。
由于1988年至1992年换证期间,我的亚公亚婆年纪都已经70几岁了,2个老人住在家里不知道换证,当时又没有人上门通知。
也没有知会我们后人。现在增城区国土局说我们家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正果镇政府又在我们家的土地上搞开发,一分钱也不赔偿给我们。
我们的证确权是私有的,上面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可以自由买卖,耕种出租等!任何人不得侵犯!
现在相关部门说因为没有换证就作废。
这证地方相关部门说作废就作废吗?
换转系你你会服吗?
(请懂得相关知识的朋友帮忙分析下)小弟感激不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