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拆除违章搭建养猪场
来源:增城日报
(记者田林 通讯员谢汝培)记者日前从石滩镇获悉,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城乡安居整治工程百日行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状况,石滩镇日前依法对荔三公路岗尾段违章搭建的养猪场进行拆除。
据了解,位于荔三公路(省道)岗尾路段旁,紧靠公路绿化带,离水泥路面约5米的“陈焕拱养猪场”,未办理任何报建及报批手续,属违章建筑,而且该猪场严重影响了该镇的景观及空气环境。2005年8月,石滩镇政府鉴于东莞市限制养猪后,大量养猪场向该镇搬迁,养猪场造成的污染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群众强烈不满,要求清理整治养猪场的情况,开始着手实施清理整治辖区内养猪场,其中明确“在广汕公路、增滩公路、荔三公路两边300米范围内的养猪场一律关闭清拆”,并将相关事项发书面通知到各村及各养猪户,要求相关养猪户自行搬迁,逾期不搬迁的,镇将采取强行拆除措施。荔三公路岗尾路段紧靠公路的“陈焕拱养猪场”属应关闭清拆之列,陈焕拱当时提出等当批次猪只出栏后再自行拆除,但一直未有行动。2006年4月,镇政府再次向陈焕拱发出自行拆除养猪场通知书,但陈焕拱仍置之不理,继续养猪。
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安居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全面整治城乡环境。该镇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从7月下旬开始对墟镇、道路两旁、村前村后的环境进行大力清理整治。鉴于“陈焕拱养猪场”严重影响市容景观且未办理任何报建报批手续,属违法临时搭建建筑的情况,也考虑到减少猪场损失,镇城监中队于今年8月1日向其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自行无条件拆除其非法搭建的养猪棚,但陈焕拱一直未执行。
8月10日,镇“城乡整治安居工程百日行动”工作队在清理整治荔三公路两旁违章搭建时,将“陈焕拱养猪场”靠近公路的三排养猪棚强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当时,被拆的三排养猪棚内仅有5头猪,拆除行动充分考虑到该5头猪的安全,未造成任何猪只损伤,整个猪场也没有任何猪只离开养猪场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