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新闻!点解增城本地媒体同外地媒体报道一个天?一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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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 发表于 2007-8-15 12: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系同一条新闻,外地媒体同本地媒体的报道竟然有甘大的出入?!!!究竟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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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 发表于 2007-8-15 12: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滩:拆除违章搭建养猪场

来源:增城日报

(记者田林 通讯员谢汝培)记者日前从石滩镇获悉,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城乡安居整治工程百日行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状况,石滩镇日前依法对荔三公路岗尾段违章搭建的养猪场进行拆除。
  据了解,位于荔三公路(省道)岗尾路段旁,紧靠公路绿化带,离水泥路面约5米的“陈焕拱养猪场”,未办理任何报建及报批手续,属违章建筑,而且该猪场严重影响了该镇的景观及空气环境。2005年8月,石滩镇政府鉴于东莞市限制养猪后,大量养猪场向该镇搬迁,养猪场造成的污染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群众强烈不满,要求清理整治养猪场的情况,开始着手实施清理整治辖区内养猪场,其中明确“在广汕公路、增滩公路、荔三公路两边300米范围内的养猪场一律关闭清拆”,并将相关事项发书面通知到各村及各养猪户,要求相关养猪户自行搬迁,逾期不搬迁的,镇将采取强行拆除措施。荔三公路岗尾路段紧靠公路的“陈焕拱养猪场”属应关闭清拆之列,陈焕拱当时提出等当批次猪只出栏后再自行拆除,但一直未有行动。2006年4月,镇政府再次向陈焕拱发出自行拆除养猪场通知书,但陈焕拱仍置之不理,继续养猪。
  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安居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全面整治城乡环境。该镇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从7月下旬开始对墟镇、道路两旁、村前村后的环境进行大力清理整治。鉴于“陈焕拱养猪场”严重影响市容景观且未办理任何报建报批手续,属违法临时搭建建筑的情况,也考虑到减少猪场损失,镇城监中队于今年8月1日向其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自行无条件拆除其非法搭建的养猪棚,但陈焕拱一直未执行。
  8月10日,镇“城乡整治安居工程百日行动”工作队在清理整治荔三公路两旁违章搭建时,将“陈焕拱养猪场”靠近公路的三排养猪棚强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当时,被拆的三排养猪棚内仅有5头猪,拆除行动充分考虑到该5头猪的安全,未造成任何猪只损伤,整个猪场也没有任何猪只离开养猪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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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 发表于 2007-8-15 12: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养猪场遭40余人打砸 五六百头猪走失(图)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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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主陈焕拱爬上被勾机砸成废墟的猪舍上,欲哭无泪。王维宣 摄


本报讯 (记者 谭秋明、周磊) “真是屋漏更兼连夜雨啊!”场主陈焕拱爬上被勾机砸成废墟的猪舍上,欲哭无泪。前天傍晚,狂风大作,预料台风将至,陈焕拱立即赶到自己投资的位于增城市石滩镇岗尾村荔三路旁的养猪场,招呼工人老陈和张嫂做防风措施,谁料三人还未来得及动手,40多个壮汉杀了进来,两架勾机车紧随其后,混乱中不知谁喊了一声:“给我砸!”几个人冲上前剪断电匣,勾机吊臂猛然挥起,轰轰几声,砸向靠路边的一排猪舍。

短短半个小时,陈焕拱投资的这处占地三千多平方米的猪舍,有三分之一的地盘被夷为废墟,数百头惊恐的猪只四处逃散,一度引发公路上的人猪大战。据陈焕拱粗略估计,在这一场意外中,他至少损失百万元。


至少走丢了五六百头猪


昨天中午,记者冒雨赶到事发现场。只见位于岗尾村荔三路旁的这处猪场,靠近公路的三排猪舍已全部倒塌。据场主陈焕拱称,这三排猪舍,原本围养着数百头临盆母猪,经历了前天的意外之后,除了走散的数百头之外,余下的不是受伤,就是出现流产现象。“能保住几十头就算不错了!”


“谁都想象不来,当时有多混乱。”工人老陈对记者说,受到惊吓的猪只,四处窜跳,慌忙而逃的猪只,冲上马路之后,引发了一场猪车大战,“猪舍塌下去之后,马上下起大雨来,那时,路上的车不算少,刹车声一声比一声吓人。”陈焕拱说,“最保守估计,这次少说也走丢了五六百头猪。”


一边向记者讲述当时的惊险之状,陈焕拱一边向记者展示遍布身上的处处伤痕,他说:“这些人一个个像土匪一样。”


几十头临盆母猪奄奄一息


在陈焕拱的带领下,记者走遍了这个猪场的各个角落,其中最令人惨不忍睹的是,有几十只即将临盆的母猪被塌下来的石棉瓦、铁支架压住,虽然都已奄奄一息,依然噜噜噜地发出绝望的呼救声。“我们想尽办法,始终没能把它们救出来。”


陈焕拱向记者哭诉,猪场靠近公路的猪舍,养的全都是怀孕的母猪,这些母猪生育之后,再移到后面的猪舍喂养,但在这次意外中,却使陈焕拱遭受了更大的损失,“现在猪肉涨价,每一只怀孕的母猪更值好几倍价钱呀!”


场主坚称:“从不惹事”


陈焕拱一再强调:“我们向来是环保经营,而且不敢惹事。”他介绍,三千多平方米的猪场里,还包含三个鱼塘和两个化粪池,“猪粪不是用于养鱼就是用来再造化肥,也从不敢搞垃圾煮猪食。”


可今年8月1日,陈焕拱接到了一纸《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发通知单位(增城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石滩大队)以其猪场严重影响市容为由要求他三天内自行无条件拆除,“首先我这里不是城市,第二,我办妥正规手续承包下来,第三,第二天我就提请了行政复议。”陈焕拱心灰意冷地说,未等来行政复议结果,却撞上了这么一场意外,“真是一场飞来横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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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发表于 2007-8-15 14: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创建“和谐社会”就系甘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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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少 发表于 2007-8-15 16: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惊叹!!竟然会出入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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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49102359 发表于 2007-8-15 17: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天理咯 [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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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 发表于 2007-8-15 21: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究竟真相系点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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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男 发表于 2007-8-15 22: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篇报道相差太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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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糖 发表于 2007-8-16 12: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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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仔 发表于 2007-8-16 19: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增城新闻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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