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人及朋友在增城荔城街挂绿路的肯德基消费后,当拿着本人及朋友的小票向服务员换取发票时,肯德基的服务员拒绝给发票,说不是本人消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逃税漏税?
大家都清楚增城的情况,无论在超市,还是其他餐饮、零售业。如果消费后不能即时开具发票,都会叫你过几天凭小票来领取发票。
这种情况,增城的街坊有经常去超市买东西更清楚,因为超市凭小票开发票的期限比较长,很多街坊都是消费多次后,收集一定数额才会去超市指定前台开具发票。都是提供真实又在有效期内的购物小票即可开具发票。
但是这个国际连锁的餐饮巨头,凭据有效的小票还不能开发票,还要认人?有道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