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经过增城新塘镇太阳城附近,一个白发大叔,一个妇女,带着三个小孩。坐在红绿灯路口的马路中间他们这样的举动,导致这条增城交通大动脉,交通严重拥堵,单向车道交通中断。听围观的街坊说,他们帮别人做了工程,被拖欠款项,讨款不成。所以做出如此过激行为,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吸引公众眼球,引起大家注意。他们的过分行为,很快被制止,警察将他们带走。虽然可怜自有可怜之处,但是此举绝对要强烈谴责,还把小孩都带上去堵马路。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小孩有什么三长两短,作为父母的会后悔一辈子吗?究竟是钱重要还是自己的小孩重要?而且这样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交通,不但触犯了法规,还会适得其反,想得到众人的注意,变成受到众人的厌恶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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