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擦鞋”!真心为增城交警和城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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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omeiii 发表于 2016-3-18 12:4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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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座 发表于 2016-3-18 15:07: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商铺占据门前公共人行道使用、占据门前公共停车位,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既然违法有关执法部门就应执法,一阵风的行动没多大意义,市民关注的是“长治久安”,官方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全民参与,向违法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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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pp 发表于 2016-3-18 17:2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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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ison 发表于 2016-3-18 18: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希望能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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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枣雪梨 发表于 2016-3-18 20: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s:94][s:94][s: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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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V 发表于 2016-3-18 21: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hujiel001 发表于 2016-3-17 23:04
城管都成了弱势群体了,要赞

点解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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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米姐 发表于 2016-3-19 08: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s: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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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rbzcb1 发表于 2016-3-19 10: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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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68387 发表于 2016-3-19 12: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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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主义者 发表于 2016-3-19 13: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呢度要叼七楼主一锅先得,甘多热心网友对你的贴进行评论,提出如此多的问题,不但一个都无回复,仲一直都吾浦头,甘样既行为,吾系擦鞋,就肯定是擦擦擦鞋,吾系城管就系交警自己人,吾系发鸭风就系收左钱发贴,至于系点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么出来解释,要么承认[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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