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理解你说这话。
但是你没看视频,可能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你看了视频后,可能会有另一种看法。
事情发生到去派出所,那个撞到人的妇女,从没有没有正面向我说过一句正式的道歉。就在撞到我的那一瞬间,头都没有回,背着我匆匆走过说一句,不好意思!
事情发生后,妇女没有任何主动配合我处理伤口的行为,我去找药品销售处处理伤口,是在我们引导下她才跟随我们一起去。
去到药品销售处,妇女不出声什么都没做只站在一旁。买药品处理伤口的钱,棉棒、碘伏、止血贴这几块钱的物品是那个妇女支付的,但是那瓶10几块钱的云南白药还是我们自己掏钱买来处理伤口!弄伤别人,无任何主动或协助配合受伤者行为,就连买个处理伤口药的钱都要受伤者出!你觉得这样的人素质如何?还发飙,期间还动了一次手,扬言要打人。此妇女的所有行为均有视频和人证为证
或许真的要把整段视频发上网,义正视听!
为何签字那个调解协议?
去派出所的初衷就是为了签那个免去追责对方,自己承担痛苦的协议吗?
原本在东汇城去派出所的初衷是因为那个妇女说出了威胁我们人身安全的话!
我们想去派出所做一个备案,免得日后遭到无妄之灾,也有个首要追查的对象!
到今日,我的手指又肿又痛! 我该如何?去派处所找你们要那个妇女的联系电话,叫她带我去医院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