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公安局新塘镇水上派出所副所长
黄耀明的违法、腐败行为的举报
遵敬的省第二巡查组:
黄耀明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严重违背社会道德、违反国家法律、腐败隋落,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是增城公安战线的败类。黄耀明同何惠春初婚。是在增城市茘城中学一名女教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儿,在1994底出生,但是,由于黄耀明没有满足感,再加上兽性发作,竟敢披着公安民警的外衣再上一层楼,同初婚的何惠春没离婚,又在1995年初同增城市华侨中学一名女老师汤俏碧同居,并生下一子,与违反婚姻法,成为重婚罪。黄耀明有了一子一女还不够呀!人心不足蛇吞象,黄耀明与刘碧霞在1997年还生下一子,后来得知汤俏碧同黄耀明生了一孩子,就到增城市华侨中学威胁汤俏碧一定要离开黄耀明,否则对汤俏碧及家人人生威胁。在2011年威胁何惠春同黄耀明离婚,结果黄耀明与何惠春在2011年11月离婚。成了增城公安有名的三妻三孩子女的红人。群众都知道黄耀明是公安机关的,她所说黑、白都行,所以民众都明智保身,敢怒而不敢言,怕引火烧身。
现在不同了巡查组来了,我们为了帮助工作组纯洁增城公安队伍,敢给予举报,恳求工作组的领导能给予彻底清除,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还民众一个公道。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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