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荔城街道办事处领导,你们好!
根据2014年9月9日收到信访事项的回复,廖伯清、廖胜斌、廖振球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属实,他们在荔城街城丰村廖屋村的干部职务自行终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重选。(见附件)
另外,根据穗府〔2014〕3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
(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7A3B2EE014963BF7C6D036B),廖伯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其廖屋经济合作社委员主任和法人代表资格也自行终止。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廖伯清等人直到今天(2015年5月11日)为止还在违法行使干部和法人代表职权,我们村还没有进行干部重选,这就造成了我们村现在签订的一切合同和行使的很多事项都处于不合法状态,在今天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形势下给我们村留下了极大的隐患和经济损失风险。
恳求街道办事处领导能体会到我们村民的忧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尽快监督重选工作的落实,不要当小村民的事不是事,再
拖另外8个月了。
望领导能尽快回复,谢谢!
廖屋小村民
2015.05.11
附件
信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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