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增城农民2013 于 2015-2-4 11:00 编辑
新塘一小区房子,当初与新塘南安天桥旁边华昱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承诺包58个电位,当初也问过是一个插座或一个按纽当一个电位(注意:合同并未对电位有明确规定),等装修好了,在与装修公司清点电位时竟然点出98个,超40个,事实上是刚好58个(按一个插座算一个,一个按纽算一个)。问装修公司是这样算的:凡是四平方线当2个(不是专线),6平方线当3个,电视及网线也当两个,总开关当5个,但这些算法在签订合同及预算表时也没有明确这样写,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也没有提出要这样算,现装修公司要求补交水电费8000多块。
另一个问题是毛坏房房门最初是2.2高,但门只有2米高,装修时需用砖块等把高出部分补起来,但当初装修公司报预算时并没有把这部分价格打进去,补的时候也没有跟我说要收钱,等现在装好修,装修公司才说一个房门需被加150块。
以上两个是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现在装修好了,装修公司要求补交9000多块,比原报价多出一大截,我是严格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给装修公司,但这9000多块是装修好,准备验收时装修公司要求额外支付给他们的。因为现在还没谈妥,前几天谈的时候我说一次性补他装修公司2000元,他们不干,说如果不付这些多出来的款,改天叫人来拆我房子!
请问这属于敲诈勒索吗?合同并未规定位数是怎么算的,补门高时也没说要收钱,但装好后就说要收钱。当初签合同时也问了,除了合同规定的费用,还有没有其他费用,他们的总施工员也明确说没有其他费用,现在无端多了9000多块,现还没验收,按合同规定的只剩下最后一期的1000多块还没支付给装修公司(最后一期合同是规定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