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公共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派潭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派潭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吸纳各专业领域、功能界别的社会人士和代表为派潭镇经济社会发展征集民意、贡献民智,确保各项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规范进行,更加符合群众意愿和利益。
派潭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是派潭镇党委、政府的辅助决策和社情民意征集机构,是派潭镇公共决策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于2015年2月成立。现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人选,欢迎有志为建设美丽幸福派潭出谋划策的社会人士报名参加选聘。委员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和权利、义务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奉献精神。
2.关心社会事务,乐于为派潭镇的发展策略、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建言献策,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并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3.在其从事的领域、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或较强研究及创新实践能力。
4.具备独立性,且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参政议政能力,是社会各界精英和代表。
5.异地务工人员代表委员需在派潭镇工作两年以上。
二、委员权利
1.独立表达权:委员享有独立发表咨询意见的权利,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2.言论豁免权:以委员身份,在会议上、各项活动中、书面报告中发表的言论享有豁免权,除非直接煽动威胁社会安全的行为,否则不受追究。
3.参与权:根据决策咨询的实际需要,应邀参加或者列席有关的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以及其他重要的工作会议。
4.知情权:对于与咨询的议题相关的必要信息和资料,有权向政府索取。
5.调研权:委员到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调研访谈,政府部门应该在尊重受访者权益的前提下,为委员提供证明、协调等便利和保障。
三、委员义务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解放思想,敢想敢言,同时确保所提意见建议基于事实基础和调查研究、具有可操作性。
2.为归口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及难点、热点问题提供建议和反映民意。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的咨询活动和课题研究。
4.以委员身份向归口政府部门反映咨询活动的情况,对完善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和活动形式提出建议。
5.当咨询事项或研究课题与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相关委员存在利益关系时,相关委员应申明,由主任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主动回避。
6.对研究讨论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四、工作职责
1.对归口政府部门管辖(职能)范围内重大规划及公共政策的编制、重大措施的推行、重要项目的安排、以及其他与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决策事项或议题进行咨询论证、评价分析,并提出咨询建议和解决方案,供政府决策参考。
2.收集、分析社情民意,就归口政府部门决策的实施和区域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反映社情民意,剖析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3.根据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委托,对镇内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突出问题组织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4.承办镇党委、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五、报名方式
请志愿参加选聘派潭镇第一届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积极报名。参聘人请到派潭镇党政办公共邮箱ptzdzbgs@163.com(密码:82821183)下载报名表格,并于2015年1月24日前,将填妥的报名表发到该公共邮箱。(联系人:阙阳洪,联系电话:82821179/13928986696)
派潭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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