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公告

[复制链接]
导航 发表于 2014-12-31 14: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增江街培正北路东侧、梅花庄社南侧、荔城中学西侧、东桥东路北侧的地块是政府储备地,政府已依法征用,该土地、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为推进该地块的整合,请在该地块种植的人在2015年1月12日前将该地块内的青苗及附着物自行迁移或清理,逾期未迁移或清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我街将组织人员对该地块进行清理。

    特此公告。

增城市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2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