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 · 建筑] 大美增城猥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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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佬 发表于 2014-12-29 06: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的分别:
    摄影不在于你拍了多少画面,而是这些画面其中有没有精品存在!
    一张让人看了有感觉或眼前一亮的作品通常是需要耐心时间和运气,最后的才是技术!
    现在拿着单反的都是大师!随手拍就能出好片,俺还没到那层次,所以到现在俺还是个猥琐佬!

    牛皮吹完[s:119] ,大美增城片要投稿的摄友抓紧时间,只剩最后三天了,投稿格式和要求我放在二楼,有兴趣的可以去那里看

    可以是人文类或自然风光,估计人文写实旅游类的画面投稿会非常之多,而且这类画面和写作文差不多,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就好比路边一棵小草,用手机拍出来,一样可以话系大师级神作,也可以话系杂草一棵,完全凭个人的喜好决定,这类图片竞争大,俺不考虑[s:119]

    自然风光图片相对简单点,但亦可归类成两大类,意境类的风光和纯粹类的风光,意境类和上面人文类的差不多,纯属个人主观上的系好,我这次发片的第一张作品“秋意”就是,觉得不好看的只是一大堆枯叶,有洁僻的还可能觉得脏乱差,地下都吾扫[s:83]

    和意境类风光片不同,纯粹风景片讲求的是绝对的光线和色彩,拍摄范围限制在增城,相同的景色直接拍毫无新意,你拍得人地一样拍得!要能拍出和别人不一样的画面,那就有点难度了。但也并不是完全没可能.摄影能让人疯狂!有时候为得到一张想要的画面,会超出一般人的想象.[s:119]
    改变画面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人为的,就是改变拍摄角度,你有别人没有的角度,画面就不一样!摄影群里就有个想爬上增城大桥那红色顶上拍摄,刚好学校放假前几天发生增城第一单跳桥SHOW,怕可能会被抓而放弃了.[s:119]
    第二种就是运气,完完全全的运气!纯粹风景片运气占了90%以上!!!技术只占可怜的10%!一个给力的天气是拍摄风景片的大前提,没有想要的天气,就不能拍出想要的画面,但这个不是人为能控制的,就算是国际顶级摄影大师+上顶级的摄影器材也无能为力!和技术没关系,无中生有的PS倒可以,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s:119]
    第二种比第一种更重要,如果能让两种结合那就更完美了,只是可能性极低。就好象今年增城地区某次出现火烧云后隔天黄昏太子坑上据传出现了二十多个摄友,可惜都无功而反[s:83]
    还是上面想爬桥的那位,他曾经爬上荔城的最高点(地点就自己想象,俺就不说了,那地方俺也想去)吃了一夜的西北风,结果天气不给力[s:119] ......
    猥琐佬我能拿得出手的风景片不多,最后一张纯属走狗屎运拍到的!当天摄影群很多人发了上来,但荔城拍日落最好的地方太子坑上观光亭上,只有几个游客拿手机拍片,没见到其他摄影师,哇咔咔咔咔......
    投稿去大美增城搏下大雾先[s:83] .看增城日报的刊登作品,作者全都函头顶着XX大师,XX代表,XX局或省XX协会的巨头,猥琐佬俺屁也不是[s:117] .可能连安慰奖都矛[s:83] .就不用真名了,反正投稿格式只注明作者,没指定要真名[s:119]

特别点名:增城的某微信公众平台,我吾介意你地使用我拍摄的图片,但把我图片专用的LOGO P掉,换上你们公众号LOGO,这是神马节奏??作为面对增城市民的微信公众平台公然盗图,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很没品德[s:78] ,我不希望出现第二次!![s: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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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佬 发表于 2014-12-29 06: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猥琐佬 于 2014-12-29 06:12 编辑

大美增城投稿要求:
   增城作为广州城市副中心,自东汉建县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今年将迎来撤市设区的重大发展机遇,为进一步提升增城的城市形象,促进旅游发展,增城市人民政府联合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2014“大美增城”全国摄影大展。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诚征稿件。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增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信息中心
             中共增城市委宣传部
             增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集主题
    反映广东增城的自然风光、旅游生态、人文历史、社会风貌,展现增城生态、旅游、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魅力。
    三、征稿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1幅(组)奖杯、证书及稿酬人民币5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5幅(组)奖杯、证书及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8幅(组)奖杯、证书及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组)证书及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每幅/组作品为“1件”,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奖金给付单位代扣代缴。
    五、征稿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展作品必须取材于增城境内,并注明具体拍摄地点。曾在增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
    2、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并附文字说明)。
    3、本次摄影大展鼓励纪录类作品参评,但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参展作者必须严格按照投稿须知投送稿件,每件作品均需填写完整的作品登记表,以及参展表。
    5、参展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作者承担。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需提供原始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入选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和增城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选结束后,增城之窗、增城文艺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8、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用于“大美增城”全国摄影大展相关的宣传展示,并不再支付报酬。
    10、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其一)
    (1)纸质投稿:作品规格(适用单幅、组照)一律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组照作品按1件计算,每组限4-8幅,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纸连接。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标注在作品背面(组照置于首页)。
    投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和平路22号
    增城文联 “大美增城”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人: 郭镇娴  电话:020-32852121
    (2)电子邮箱投稿:参展作品、作品登记表以及参展表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dameizc@qq.com,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参展人需完整填写作品登记表和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七、咨询电话:
    (北京) 010-65134004
    (增城) 020-32852121

    另:
    协办单位:
    广州市摄影家协会 增城市文体旅游局 增城日报社  增城市广播电视台 增城市旅游发展中心  增城市摄影家协会
    赞助单位:
    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贵冠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正丞汇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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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一丁 发表于 2014-12-29 08: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猥说得对,不过,俺对此不感冒。还是功力不如人罢,有能者去争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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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聊聊 发表于 2014-12-29 08: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5w喔,不知道谁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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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0378 发表于 2014-12-29 0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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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mwg 发表于 2014-12-29 08: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加分支持,请问第二张参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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尛蟲 发表于 2014-12-29 08: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文字,直接睇图[s: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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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 发表于 2014-12-29 10: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s: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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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4459714 发表于 2014-12-29 11: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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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4459714 发表于 2014-12-29 1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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