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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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 发表于 2014-12-4 10: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查明,我市有122辆货运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以上,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决定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度审验且超过六个月以上的122辆货运车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涉及个体自然人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同时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情查询增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zengcheng.gov.cn/)

    特此公告。

增城市交通管理总站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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