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瓜分369万元拆迁款 2亲生女把父亲告上法庭

  [复制链接]
大个仔 发表于 2014-12-2 12: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广州增城法院审结一宗遗产纠纷案,获得36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的父亲被女儿起诉,法院判决女儿可获得母亲遗产约40万元。

拆迁款是“母亲遗产”

1984年,男子李某与妻子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子。大女儿小美(均为化名)长大后嫁人成家,母亲陈某在2010年因病去世。2013年,由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李某夫妻婚后共同所建的房屋被征收,李某一家共获得了369万余元拆迁补偿款,所有款项都由作为户主的李某领取。

这时矛盾爆发了。大女儿小美认为房屋是母亲的遗产,自己虽然已经嫁人、迁出户口,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有权分得房产,所以她有权分得这笔拆迁款,折算为46万元。

但遭到父亲截然拒绝,小美遂将父亲及其弟妹一同告上法院。

女儿申请强制执行

法庭上,父女俩不惜翻脸,各执一词。父亲李某认为,房屋的第三层是李某在妻子陈某死后单独出资装修,这层的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父亲还感慨道,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在妻子患病期间也是他独力支付医疗费,小美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据了解,法官一度经过主持调解,父亲愿意给小美10万元,但被小美拒绝。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美作为继承人,有权诉请分割共同财产。依据征收协议,真正遗产应是拆迁款扣除针对房产、商铺现有使用人所发的各种补助费和奖励金后的一半,约160万元。法院最后判决,父亲李某应支付给女儿小美约40万元(160万元均分4份)。

让李某苦闷的是,二女儿小丽也学大女儿小美一样,也将父亲及姐弟告上法院,最后法院又判决李某支付小丽40万元。判决后,小美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77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心匪石 发表于 2014-12-2 12: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母亲过世了,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不是子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冬の思考 发表于 2014-12-2 12: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罪魁祸首系钱作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猪朋狗友 发表于 2014-12-2 13:5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呢?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os2836 发表于 2014-12-2 18: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心匪石 发表于 2014-12-2 12:49
她母亲过世了,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不是子女

对。第一继承人有一半继承权,其余一半由配偶和子女再均分,所以40万是比较合规定的判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心匪石 发表于 2014-12-2 18: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2836 发表于 2014-12-2 18:01
对。第一继承人有一半继承权,其余一半由配偶和子女再均分,所以40万是比较合规定的判决

不过这样的女儿也太让人寒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新客家人 发表于 2014-12-2 19: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到手了,亲情也到此为止了。鄙视阿美在亲生母亲患病期间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在尸骨未寒后状告亲生老豆要求分财产,简直不是人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angrunbi 发表于 2014-12-3 11: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女儿,作为她丈夫,会感到恐惧,作为她父亲,这样的女不要也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colorobb 发表于 2014-12-3 12: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女儿都是这样的,说明家教有问题!所以把小孩教好了,比座金山都值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颤抖的小逗比 发表于 2014-12-3 12: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含辛茹苦将儿女养大,花费应该不止40万吧,况且亲情是能够有金钱衡量的么?哎,如果我有这样的女儿心都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友好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