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飞车抢夺遇车祸 两劫匪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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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 发表于 2014-10-31 13: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陈剑婷 通讯员刘川)阿勇(化名)和阿峰(化名)都是外出务工的老乡,虽然互相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但不妨碍他们成为飞车党中的忘年好友。2013年6月9日,阿勇被市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近日,市法院以抢夺罪判处阿峰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这一对昔日的“黄金搭档”,终于先后锒铛入狱。

    2012年11月26日7时,阿勇和阿峰起了个大早,两人商议要干几单“生意”:阿勇负责驾驶摩托车,阿峰负责抢包。两人来到新塘镇群贤路,飞车抢夺了被害人阿容携带的橘黄色挎包,内有人民币1070元、三星SCHi779型手机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620元)、OPPO牌u701型手机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6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第一单“生意”得手后,两人在路边小摊吃了早餐,准备干第二单。7时30分,两人驾驶上述摩托车来到新塘镇富敦酒店门口,飞车抢夺了被害人阿元的手提包,内有人民币1000元、诺基亚牌2680S型手机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0元)及钱包、银行卡等物品。

    得手后,阿勇和阿峰迅速驾车逃离现场。但因慌不择路,在新107国道荔新铁路桥附近,阿勇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阿勇和阿峰都受了伤,其中阿勇伤势较重。出于恐惧,两人一站起来就想驾车逃跑。小车车主罗某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并稳住了受伤的两人。在等候救护车的过程中,阿峰把抢夺而来的钱包扔在路边的草地上。

    120救护车到达后,阿勇和阿峰始终不肯上车。没过多久,交警阿东(化名)和同事也赶到现场。阿东发现草地上的钱包,里面只有女性身份证和银行卡,便询问是不是阿勇的,阿勇予以否认,但显得神色慌张。阿东便叫阿勇拿出身上的物品,阿勇拿出两部手机,并称一台是自己用的,另一台是女朋友的。但对于女朋友手机号码是多少、如何开锁等问题却答不上来。阿东有些怀疑,接着盘问阿峰,但回答也是漏洞百出。

    阿东将阿勇和阿峰劝进救护车,送到新塘医院治疗,同时通知了便衣侦查大队。在新塘医院,伤势较轻的阿峰觉得情形不对,便借口到前台缴费逃走了。便衣侦查大队赶到时,还在治疗的阿勇被当场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2013年6月9日,阿勇被市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9月14日,潜逃的阿峰被抓获归案。经查,阿峰曾因犯抢夺罪于2011年8月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1月13日刑满释放。

    市法院认为,阿峰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阿峰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阿峰利用行驶中的机动车辆抢夺,可酌情从重处罚;部分赃物被缴回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阿峰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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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 发表于 2014-10-31 14: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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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不是了 发表于 2014-11-1 01: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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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我走 发表于 2014-11-3 0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罚很轻,难怪那么多人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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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富地产小罗 发表于 2014-11-3 12: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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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影画 发表于 2014-11-3 12: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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