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工人堵路讨薪 太不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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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jjmin 发表于 2014-9-28 14: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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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枝头 发表于 2014-9-28 18: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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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俊兔 发表于 2014-9-28 1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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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36 发表于 2014-9-28 18: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滴黑心老板,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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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billem 发表于 2014-9-29 09: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福和的什么南华润玻璃厂还不是一样,厂里大部分都停工了。但是拖欠很多人的工资,每次都推脱下一次。。。。我老爸还有一万左右的工资没有拿到手。去劳动局告他,也是一个鸟样。。。还是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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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a 发表于 2014-9-29 10: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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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bbbb 发表于 2014-9-29 11: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系衰,辛辛苦苦帮你打工无粮出,食谷种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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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860562 发表于 2014-9-29 11: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敬爱的广东省纪委、各位憎恶贪腐的国人、亲爱的网管大人:
大家好,我们投诉合作社干部的贪腐问题已经有三年,前 后共21次了。最近一次在7月15日将下面《投诉书》递交至增城市纪委,但到今天我们也没有收到回音,8月21日,我们再次到增城信访局和增城纪委查询, 还是一无所获。难道有贪腐问题的干部真的那么可爱,值得这么多官员为其庇护吗?习总和党中央已经在大力反腐,为何石滩镇政府却无动于衷呢?具体请看如下内 容。为强国富民,请各位帮忙到各大媒体发表,谢谢!!!
2014年8月29日
投 诉 书
(家诉字第021号)
投诉人:增城市石滩镇凰埔村家埔合作社村民
被投诉人:1、陈伟成,男,原家埔合作社社长、原凰埔村党支部委员。涉嫌贪污公款;
          2、陈建林,男,原家埔合作社副社长。涉嫌贪污公款;
     3、刘卫高,男,石滩镇纪委主任。涉嫌不作为及包庇有问题的合作社干部;
          4、谢伟良,男,原石滩镇河东片片长。涉嫌不作为及包庇有问题的合作社干部。
尊 敬的增城市政府、市信访局: 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是石滩镇凰埔村家埔合作社村民(全社共约530人),我们强烈投诉增城市石滩镇政府相关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涉嫌包庇有严重违法违纪 的合作社干部!原因是: 我们原来投诉本社原社长陈伟成(凰埔村第五届支委)、上一任副社长陈建林等人涉嫌贪污公款约170万元、强填鱼塘10亩骗村民损失117.3万元、以拨款 学校为名私吞约23万元等问题,由2011年11月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两年零八个多月了,从石滩到增城信访,再到广州,前后共20次递交信访材料,在已经取 得上级政府明确的复查结果后{见“增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公室《审计报告》(增农审报【2013】2号)”、“《增信访复查【2013】05 号》”、等},石滩镇政府相关官员拒不按文件执行,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从《审计报告》下发,到现在已经10个多月了,经我们多次追问,还是杳无音 信。最近,还千方百计地为相关责任人进行开脱,这样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违背了习总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执政为民的原则, 请求上级政府对相关涉嫌涉案人员严查惩处:
一、国家信访办法规定中的其中一条是:从受理投诉起计,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和处理。但到现在已经有300多天了,石滩镇政府的相关干部不仅不回 复和处理,而且还于2014年5月12日、2014年7月9日两次在凰埔村委召开家埔社的第三届和第四届村民代表会议,企图用村民代表签名同意,让上几届 的170多万元不合理开支变成合理合法的开支!用这样的方法来为违法违纪者开脱,这不是赤裸裸的包庇是什么?在2014年7月9日的村民代表会中,镇政府 挂片领导袁某拒绝投诉方列席,连分辨和监督的权利也剥夺了,称所有安排都是他们的领导决定的;再者,与会大部分的村民代表都是被投诉方的兄弟、亲人和以前 共事的骨干;村支书李某不管是非对错,总为他们开脱的同时,更涉嫌同流合污,在明知家埔合作社填鱼塘10亩是非法行为时,还为其伪造会议记录并盖公章,害 得村民们白白损失117.3万元购买屋地而不能建房,正是在李某的支持和纵容下,被投诉人才变得越来越丧心病狂!为了制造混乱,镇政府还故意把05年至 08年期间,已由增城市“农经办”审查合理的陈某坚的账目搞乱,把好人也“拉下水”,达到逼迫村民们撒诉的目的。镇政府相关干部的“良苦用心”,分明是明 目张胆地包庇被投诉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径,请上级政府明察!
二、“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势而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已经明确指出:“不坚决反腐,就会亡党亡国!”在民心所向、历史洪流滚滚之下,石滩镇政府为何 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逆势而动呢?莫非是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令人遐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坚持依法上访三年了,为了不激发民愤,进而产生不和谐因素,敬请上级政府高度重视,不要再拖了!
三、在《审计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了被投诉人严重违反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详细列出了各项违法违纪问题如下: 1、约450万元的支出票据中,发现有问题的开支比例高达37.6%(即约170万元);2、克扣鱼塘租金等的贪腐约10万元;3、违规给家埔小学的纯拨 款达231411.00元(学校的餐费开支,老师工资、红包,什工费等未计在内),无任何开支凭证。(详见《审计报告》第8-9页,第(六)条。);4、 所有工程没有公开招投标,全社工程总支出共970411.60元,涉嫌暗箱操作,有中饱私囊行为,且无施工图纸、无工程预结算表、无正规结算发票,存在偷 税漏税行为,损害村民和国家利益;5、未经村民大会同意,私自补偿12万元给鱼塘承包者;6、为了掩盖私吞的公款,假意遗失收入原始单据,...等 等... ——合理就是合理,不合理就要处理,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得民心,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反之,如果找几个村民代表开个会、签签名就可以随心所欲,把 违法违纪问题一笔勾销,那么,他们把整个村子卖掉也是一转眼的事!
四、在《增信访复查【2013】05号》文件上,增城市政府尽管对家埔社非法填塘10亩的行为作出了判定:“属于违法行为”!但对身为党员、干部的主要违 法违纪人员“陈伟成”、“陈建林”、“村支书李某”等人没有丝毫的处罚;他们骗村民买房地,令村民损失的117.3万元也没有提及如何追讨,请增城市政 府、市党委继续跟进查处。
五、在2013年9月份,传说陈伟成已经停薪停职,接受调查处理,但村民们却不见有公布公示。至本年10月中旬,陈伟成还是与平时一样,到村委上班,到镇 政府开会,于是我们到石滩镇纪委查询,一位姓刘的主任跟我们说,陈伟成是停薪停职了。我们问他为何还去上班和开会,答称是他的事。我们问为何不见有文件公 示?他反问你是村干部么?我们说不是,他就不理我们。请问,有这样停薪停职的吗?对群众爱理不理,“为人民服务”岂非成了一句空话?
六、我们在2013年8月15日上午,再次向增城市纪检递交了一份标题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请求书》,即(家诉字第013号)及相关材 料,增城纪检接收后转交石滩镇政府办理。
七、我们于2013年11月27日再次到石滩镇政府纪委查询,姓刘的主任还是爱理不理,说:“我们做野不用向你们交代,如果不满意就去告我吧!”
八、我们在2014年4月21日早上,再次到石滩镇政府和纪委查询,没有任何回音。
九、2014年5月8日,我们依法到石滩镇政府,找刘卫高主任查询有无“《回复》”。因为,我们在2013年8月15日向增城纪检递交的《投诉书》即(家 诉字第013号)至今已经有11个月了,已经严重超出国家信访局规定的“60日必须作出回复”的几倍期限!但刘主任却说此事已经不归他处理了,要我们去找 河东片分管领导,我们问他具体找谁,他却支吾以对,不肯实说。我们无奈之下,只好再找片长谢伟良查询,工作人员打电话后说要我们稍等,谢片马上就到。但等 了许久都未见人来,这时谢片有电话过来,说是他下乡去元洲村了,叫我们明天再来。——我们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互相推诿,但一个投诉从开始到现在,都已经快三 年了,而且在各种事实证明充分之下,居然还不能得到解决,我们不知道相关办案人员是干什么的?!!!
其实,很多投诉原来并非有很大的问题,但被相关办案人员一拖再拖,得不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最终酿成了被逼走极端的事例屡见不鲜,由此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更 加加剧了方方面面矛盾的升级,因此而引发的,不仅仅是谁来负责的问题,真令人痛心疾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就在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活动的过程 中,石滩镇政府个别干部敢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村民群众的投诉无动于衷,对违法犯罪人员却“关怀呵护”,对违法违纪问题却视而不见,见而不闻,闻而不查, 查而不究,究而不彻;究竟他们收受了多少“好处”?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国之根本为民,而民之根本唯求公平与公正!所谓水能载舟亦可覆舟,官逼民反的事例历朝历代屡见不鲜。个别执法者不是不知,而是权欲和私心太重,以致误国误 民! 其实,村民群众的要求并不高,我们只求三餐温饱,不要被人强占耕地,不要被人欺凌而无处说理,不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人剥夺,足矣!敬请上级领导为民作主, 彻查到底,以清正廉明的史治开创祖国繁荣富强的未来。谢谢!
敬祝:身体健康!工作进步! 祈求:国强民富,人人幸福!
家埔村民
201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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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860562 发表于 2014-9-29 1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敬爱的广东省纪委、各位憎恶贪腐的国人、亲爱的网管大人:
大家好,我们投诉合作社干部的贪腐问题已经有三年,前 后共21次了。最近一次在7月15日将下面《投诉书》递交至增城市纪委,但到今天我们也没有收到回音,8月21日,我们再次到增城信访局和增城纪委查询, 还是一无所获。难道有贪腐问题的干部真的那么可爱,值得这么多官员为其庇护吗?习总和党中央已经在大力反腐,为何石滩镇政府却无动于衷呢?具体请看如下内 容。为强国富民,请各位帮忙到各大媒体发表,谢谢!!!
2014年8月29日
投 诉 书
(家诉字第021号)
投诉人:增城市石滩镇凰埔村家埔合作社村民
被投诉人:1、陈伟成,男,原家埔合作社社长、原凰埔村党支部委员。涉嫌贪污公款;
          2、陈建林,男,原家埔合作社副社长。涉嫌贪污公款;
     3、刘卫高,男,石滩镇纪委主任。涉嫌不作为及包庇有问题的合作社干部;
          4、谢伟良,男,原石滩镇河东片片长。涉嫌不作为及包庇有问题的合作社干部。
尊 敬的增城市政府、市信访局: 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是石滩镇凰埔村家埔合作社村民(全社共约530人),我们强烈投诉增城市石滩镇政府相关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涉嫌包庇有严重违法违纪 的合作社干部!原因是: 我们原来投诉本社原社长陈伟成(凰埔村第五届支委)、上一任副社长陈建林等人涉嫌贪污公款约170万元、强填鱼塘10亩骗村民损失117.3万元、以拨款 学校为名私吞约23万元等问题,由2011年11月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两年零八个多月了,从石滩到增城信访,再到广州,前后共20次递交信访材料,在已经取 得上级政府明确的复查结果后{见“增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公室《审计报告》(增农审报【2013】2号)”、“《增信访复查【2013】05 号》”、等},石滩镇政府相关官员拒不按文件执行,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从《审计报告》下发,到现在已经10个多月了,经我们多次追问,还是杳无音 信。最近,还千方百计地为相关责任人进行开脱,这样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违背了习总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执政为民的原则, 请求上级政府对相关涉嫌涉案人员严查惩处:
一、国家信访办法规定中的其中一条是:从受理投诉起计,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和处理。但到现在已经有300多天了,石滩镇政府的相关干部不仅不回 复和处理,而且还于2014年5月12日、2014年7月9日两次在凰埔村委召开家埔社的第三届和第四届村民代表会议,企图用村民代表签名同意,让上几届 的170多万元不合理开支变成合理合法的开支!用这样的方法来为违法违纪者开脱,这不是赤裸裸的包庇是什么?在2014年7月9日的村民代表会中,镇政府 挂片领导袁某拒绝投诉方列席,连分辨和监督的权利也剥夺了,称所有安排都是他们的领导决定的;再者,与会大部分的村民代表都是被投诉方的兄弟、亲人和以前 共事的骨干;村支书李某不管是非对错,总为他们开脱的同时,更涉嫌同流合污,在明知家埔合作社填鱼塘10亩是非法行为时,还为其伪造会议记录并盖公章,害 得村民们白白损失117.3万元购买屋地而不能建房,正是在李某的支持和纵容下,被投诉人才变得越来越丧心病狂!为了制造混乱,镇政府还故意把05年至 08年期间,已由增城市“农经办”审查合理的陈某坚的账目搞乱,把好人也“拉下水”,达到逼迫村民们撒诉的目的。镇政府相关干部的“良苦用心”,分明是明 目张胆地包庇被投诉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径,请上级政府明察!
二、“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势而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已经明确指出:“不坚决反腐,就会亡党亡国!”在民心所向、历史洪流滚滚之下,石滩镇政府为何 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逆势而动呢?莫非是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令人遐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坚持依法上访三年了,为了不激发民愤,进而产生不和谐因素,敬请上级政府高度重视,不要再拖了!
三、在《审计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了被投诉人严重违反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详细列出了各项违法违纪问题如下: 1、约450万元的支出票据中,发现有问题的开支比例高达37.6%(即约170万元);2、克扣鱼塘租金等的贪腐约10万元;3、违规给家埔小学的纯拨 款达231411.00元(学校的餐费开支,老师工资、红包,什工费等未计在内),无任何开支凭证。(详见《审计报告》第8-9页,第(六)条。);4、 所有工程没有公开招投标,全社工程总支出共970411.60元,涉嫌暗箱操作,有中饱私囊行为,且无施工图纸、无工程预结算表、无正规结算发票,存在偷 税漏税行为,损害村民和国家利益;5、未经村民大会同意,私自补偿12万元给鱼塘承包者;6、为了掩盖私吞的公款,假意遗失收入原始单据,...等 等... ——合理就是合理,不合理就要处理,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得民心,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反之,如果找几个村民代表开个会、签签名就可以随心所欲,把 违法违纪问题一笔勾销,那么,他们把整个村子卖掉也是一转眼的事!
四、在《增信访复查【2013】05号》文件上,增城市政府尽管对家埔社非法填塘10亩的行为作出了判定:“属于违法行为”!但对身为党员、干部的主要违 法违纪人员“陈伟成”、“陈建林”、“村支书李某”等人没有丝毫的处罚;他们骗村民买房地,令村民损失的117.3万元也没有提及如何追讨,请增城市政 府、市党委继续跟进查处。
五、在2013年9月份,传说陈伟成已经停薪停职,接受调查处理,但村民们却不见有公布公示。至本年10月中旬,陈伟成还是与平时一样,到村委上班,到镇 政府开会,于是我们到石滩镇纪委查询,一位姓刘的主任跟我们说,陈伟成是停薪停职了。我们问他为何还去上班和开会,答称是他的事。我们问为何不见有文件公 示?他反问你是村干部么?我们说不是,他就不理我们。请问,有这样停薪停职的吗?对群众爱理不理,“为人民服务”岂非成了一句空话?
六、我们在2013年8月15日上午,再次向增城市纪检递交了一份标题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请求书》,即(家诉字第013号)及相关材 料,增城纪检接收后转交石滩镇政府办理。
七、我们于2013年11月27日再次到石滩镇政府纪委查询,姓刘的主任还是爱理不理,说:“我们做野不用向你们交代,如果不满意就去告我吧!”
八、我们在2014年4月21日早上,再次到石滩镇政府和纪委查询,没有任何回音。
九、2014年5月8日,我们依法到石滩镇政府,找刘卫高主任查询有无“《回复》”。因为,我们在2013年8月15日向增城纪检递交的《投诉书》即(家 诉字第013号)至今已经有11个月了,已经严重超出国家信访局规定的“60日必须作出回复”的几倍期限!但刘主任却说此事已经不归他处理了,要我们去找 河东片分管领导,我们问他具体找谁,他却支吾以对,不肯实说。我们无奈之下,只好再找片长谢伟良查询,工作人员打电话后说要我们稍等,谢片马上就到。但等 了许久都未见人来,这时谢片有电话过来,说是他下乡去元洲村了,叫我们明天再来。——我们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互相推诿,但一个投诉从开始到现在,都已经快三 年了,而且在各种事实证明充分之下,居然还不能得到解决,我们不知道相关办案人员是干什么的?!!!
其实,很多投诉原来并非有很大的问题,但被相关办案人员一拖再拖,得不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最终酿成了被逼走极端的事例屡见不鲜,由此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更 加加剧了方方面面矛盾的升级,因此而引发的,不仅仅是谁来负责的问题,真令人痛心疾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就在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活动的过程 中,石滩镇政府个别干部敢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村民群众的投诉无动于衷,对违法犯罪人员却“关怀呵护”,对违法违纪问题却视而不见,见而不闻,闻而不查, 查而不究,究而不彻;究竟他们收受了多少“好处”?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国之根本为民,而民之根本唯求公平与公正!所谓水能载舟亦可覆舟,官逼民反的事例历朝历代屡见不鲜。个别执法者不是不知,而是权欲和私心太重,以致误国误 民! 其实,村民群众的要求并不高,我们只求三餐温饱,不要被人强占耕地,不要被人欺凌而无处说理,不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人剥夺,足矣!敬请上级领导为民作主, 彻查到底,以清正廉明的史治开创祖国繁荣富强的未来。谢谢!
敬祝:身体健康!工作进步! 祈求:国强民富,人人幸福!
家埔村民
201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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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士多啤梨 发表于 2014-9-29 12: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无搞错?为啥我请唔到噤好的工人,仲肯比欠3个月,我地呢D迟几日就鬼杀噤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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