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洪灾后山体滑坡对学校构成的安全隐患,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增城市政府在7月—9月对派潭镇第三中学东南侧边坡进行修复。因工程需实施边坡支护修复处理,要对派潭村马一社及中心社位于派潭镇第三中学东南侧边坡已滑坡部分进行施工(具体以该项应急抢险修复工程红线为准)。目前,上述范围内的坟主已按规定迁坟,工程也已进场施工,但发现仍有一处占地约40平方米山坟未迁移,影响施工进度。请该坟主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派潭镇派潭村委会登记、申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迁者,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瑞兵 电话:13302390288
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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