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塘镇巷口村1066亩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现需将新塘镇巷口村1066亩土地征地范围内(主要涉及巷口村的土地范围,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为准)的坟墓(含金塔及骨灰盅,下同)全部迁出,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在2014年8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巷口村委会办理有关迁坟登记补偿手续,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迁坟完毕。逾期未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处理。迁出的坟墓可选择安放在村委会指定的或其它经依法批准建立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公益性生态墓地和经营公墓,或由殡葬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树葬、海葬、花葬等节地葬法进行处理,严禁装棺(埕)择地建坟乱埋乱葬。
咨询电话:82766494(镇社会事务办)、82951571(巷口村民委员会)
特此公告
增城市新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增城市新塘镇巷口村民委员会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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