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婉婷 通讯员 罗艺峻)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年前全面完成广州市农村唯一自住泥砖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州市改造农村泥砖房和危房三年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和增城实际,2014年我市计划完成3950户农村唯一自住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派潭镇灾后重建农村泥砖房改造工作分两年实施,具体任务及补助资金另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据悉,参与改造的农户,均具有农村村民户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改造房屋属唯一自住的泥砖房或低保低收入家庭唯一自住的危房。按照“拆建并举”的原则,参与改造的农户必须拆除原有泥砖房,提倡原址拆除重建,需另行选址的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改造方式包括集中改造和零散改造两种模式。“为节约集约用地,我们提倡与美丽乡村建设、对口扶贫、重点开发、产业带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相结合进行集中改造。”市国土房管局泥砖房改造办有关负责人说,集中改造由镇街牵头,通过联排建设、上楼居住等方式实施,实现节约集约用地。集中改造户数原则上不能少于10户。
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出一点、区(县级市)出一点、农户出一点”的办法,筹措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资金。我市本次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6万元,非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3万元,广州市、增城市、镇街三级财政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32%、8%。对于集中改造的,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另行给予奖励。低保户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与集中改造奖励较去年有所提高。
此外,本次改造允许农户用补助资金购置政府、村社或社会建设的安置房,并将原有宅基地通过协议方式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处理。对于五保户、孤寡老人或在财政补助情况下仍无力筹足资金进行自建的其他弱势群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扶助代建房屋,房屋产权归村集体和农户共有,免费或以低廉租金提供给五保户、孤寡老人或相关弱势群体居住。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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