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富湖畔部分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证就违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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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hy 发表于 2014-7-19 21: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增城房管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位于增城市朱村街朱村大道东88号的广州市荔富湖畔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荔富湖畔华庭项目自编号A19、A20栋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所得款项属于非法所得,在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该非法所得款项将被没收,不退还预购人。

    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状况不清晰的房屋,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购买此类房屋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请广大市民协助我们共同监管房地产交易市场,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举报电话:82629863、82629070),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五知你地身边人有没订购呢?请广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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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茶 发表于 2014-7-19 21: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有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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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或许 发表于 2014-7-19 21: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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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hy 发表于 2014-7-19 2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龙井茶 发表于 2014-7-19 21:41
开发商有的是钱!

睇米政府都系做下样的!不然直接没收非法所得就系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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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hy 发表于 2014-7-19 23: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 发表于 2014-7-19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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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系开发商关系支柱倒下了,当年能拿得到地铁口第一块地,吃螃蟹,不简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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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不是了 发表于 2014-7-20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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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光影 发表于 2014-7-20 11: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只对老百姓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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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鸡最好吃 发表于 2014-7-20 11: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报道出来了,对老百姓来说也是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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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crew 发表于 2014-7-20 1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s:117]我朋友买佐20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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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仔. 发表于 2014-8-9 14: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s: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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