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贵荣 通讯员增检宣)生活郁闷,加上酒精“壮胆”,一名男子放火焚烧自家房屋,大火蔓延导致邻居的房子也被烧毁。近日,市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吴某毅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24日20时许,荔城街某居民楼发生火灾,一位老婆婆站在门口马路中间指着她身旁的年轻男子骂:“自己的房子也烧,没天收。”该男子对着着火的房子挥舞着双手喊:“现在你开心啦,满意没?”
老婆婆是这名举止怪异男子的外婆,经司法鉴定,该男子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放火男子吴某毅自幼父母离异,由其婆婆照顾长大,2012年吸毒成瘾被送强制戒毒两年,期间其妻子提出离婚。纵火当晚,他喝了四两白酒有点醉意,加上一直以来面对生活的诸多不顺,情绪压抑,于是点燃棉被焚烧自家房屋。后火势蔓延,殃及隔壁的房子,导致其外婆、叔婆居住的房子及屋内物品被烧毁。
检方认为,吴某毅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检方提醒,酒后犯罪不是免除刑罚的例外。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希望市民在饮酒时要有所节制,切勿以身试法。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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