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剑婷 通讯员单汉光
近日,年约9岁的小刘与小张相约到河边捉鱼,小张不慎溺水身亡。死者家属得知后情绪激动,要求追究小刘监护人的责任,双方争执不休,矛盾激化。增江街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应急办、信访办等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处,通过3天连续作战共同解决了这起矛盾纠纷。
调解人员取得死者家属信任
事故发生后,小张家属张某根、蓝某等15人找到小刘的监护人刘某平、戴某夫妇评理,认为小张是因小刘约去捉鱼而遇溺,遇溺后又因小刘没有如实向小张的奶奶反映导致错过了抢救时间才造成小张死亡,因此要追究小刘的监护人责任。双方互相争执,而张某根、蓝某因痛失儿子,悲愤交集,情绪激动,有发生过激行为倾向。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由增江街司法所与派出所、应急办、信访办组成的联调小组工作人员陷入两难:小张是遇溺身亡,按照法律规定,他的死与刘家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不耐心做好说服工作,又怕会刺激张家本已激动的神经,产生不良后果。为避免事情闹大,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张某根、蓝某夫妇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对张某的遇溺表示同情,慢慢取得他们的信任,一直到第二天凌晨2时,张某的家属情绪才有所平缓,同意接受司法所等部门的调处。
双方均有让步 争议逐渐缩小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张家在联调小组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下讲出了他们的诉求:要求刘家赔偿其儿子丧葬等费用共100万元。但刘某平认为,自己已尽了对儿子小刘的监护责任,对于小张的溺亡,没有任何责任,但考虑到死者是儿子的好朋友,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予3000元的丧葬费补偿。由于双方对补偿款意见分歧太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平息双方激动的情绪,耐心做说服劝导工作,一方面向张某根、蓝某解释相关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跟刘家做调解工作:两小孩是好朋友,遭遇这样的不幸,小刘若未及时向大人反映,延误抢救,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调解工作从当天9时持续至19时,双方才有所让步。张家将诉求降至要求刘某平赔偿儿子的丧葬费20000元,另要求刘某平为其子小张送葬。但刘某平只愿意补偿12000元。经过一番工作,争议逐渐缩小,但仍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所决定第三天继续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 死者家属获赔15500元
第三天上午,联调小组继续对小张遇溺死亡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将法律相关规定结合现实情况向张家人作了解释说明:于法,刘家对小张死亡不负有直接责任;于情,这样的后果刘家并非故意导致,硬要刘家人为小张送葬也不妥。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苦口婆心的劝说,当天11时30分许,双方达成协议:由小刘的监护人刘某平对小张遇溺身亡事件作出15500元的补偿(该款包括丧葬费、抚慰金及出殡花圈等费用)。至此,一宗因两小孩相约到河边捉鱼,其中人遇溺死亡的补偿纠纷,终于成功化解,双方对司法所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和满意。
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孩子自我救护能力较弱,家长要时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以免悲剧的发生。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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