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gzhang3 于 2014-7-22 12:59 编辑 ]
经常到酒店、饭店消费的市民都知道,很多酒店、饭店都自行规定,禁止食客自带酒水,否则就要收取开瓶费。不过,此项规定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1号令《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认定为霸王条款。目前很多地方的餐饮店都以店堂告示的形式禁止消费者外带食物,这其实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的。餐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所以就算警察,工商来了也管不了。
另外拍照的人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当事人有权追究你的责任,不要随意放人家照片出来,你没这个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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