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增城,老百姓能否得到合理赔偿,公正判决

  [复制链接]
云无语 发表于 2014-6-2 15: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醉驾撞翻面包车车 涉嫌逃逸顶包只负7成责任!!??

2014年4月26日02时06分,发生在西城路与荔园路交界处,—辆轿车因醉驾把面包车撞180度转动后侧番车,面包车主与车上女儿受伤,车辆基本报废的交通事故,有视频为证,好心人也发上增城家园网(事故现场帖子http://bbs.zc173.com/thread-276298-1-1.html)。

结果交警检验报告是车辆性能正常,车速无法鉴定(因无刹车痕等),责任认定书是醉驾车主负主要责任(即七成责任),面包车主负次要责任(即三成责任),面包车主绝不认定责任书等。

疑问—,发生事故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面包车主直行,车身已过三分之二路口,才被醉驾车飞快碰撞,为什么还有三成责任

疑问二,发生事故后,醉驾司机跑了,有撞车视频八分钟的,但八分钟后有个没有饮酒的男坐上醉驾者车辆的驾驶室(这是不是有顶包嫌疑?),当时在场派出所便衣民警也在现场,知道此事,为什么问交警后话已过—个月无视频啦。

疑问三,4月26日发生的事故,为什么5月22日左右才叫去法医室检伤,因时间久伤已好的差不多。

疑问四,5月9日前(即检血醉驾报告未出来前)问过交警醉驾最少刑罚是半年,而5月25日左右却话是最少两个月。

疑问五,既然已定为醉驾,程序工作已做完,为什么受害方要求抓人而没有执行。

疑问六,如果法院最终判定是,醉驾方赔偿根据面包车—切损失为15000元左右,而面包车基本报废等等费用为28000元,受害方此不是变成了倒贴方。

这样的判决同所认定责任等,请问老百姓得到了合理赔偿,公平,公正结果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50 显示全部楼层
云无语 发表于 2014-6-2 16: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驾增城,老百姓能否得到合理赔偿,公正判决

2014年4月26日02时06分,发生在西城路与荔城路交界处,—辆轿车因醉驾把面包车撞180度转动后侧番车,面包车主与车上女儿受伤,车辆基本报废的交通事故,有视频为证,好心人也发上增城家园网。结果交警检验报告是车辆性能正常,车速无法鉴定(因无刹车痕等),责任认定书是醉驾车主负主要责任(即七成责任),面包车主负次要责任(即三成责任),面包车主绝不认定责任书等。
疑问—,发生事故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面包车主直行,车身已过三分之二路口,才被醉驾车飞快碰撞,为什么还有三成责任
疑问二,有撞车视频八分钟的,但八分钟后有个没有饮酒的男坐上醉驾的驾驶室,当时在场派出所便衣民警也在现场,知道此事,为什么问交警后话已过—个月无视频啦。
疑问三,4月26日发生的事故,为什么5月22日左右才叫去法医室检伤,因时间久伤已好的差不多。
疑问四,5月9日前(即检血醉驾报告未出来前)问过交警醉驾最少刑罚是半年,而5月25日左右却话是最少两个月。
疑问五,既然已定为醉驾,程序工作已做完,为什么受害方要求抓人而没有执行。
疑问六,如果法院最终判定是,醉驾方赔偿根据面包车—切损失为15000元左右,而面包车基本报废等等费用为28000元,受害方此不是变成了倒贴方。
这样的判决同所认定责任等,请问老百姓得到了合理赔偿,公平,公正结果吗…
联系电话137101374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云无语 发表于 2014-6-2 16: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驾增城,老百姓能否得到合理赔偿,公正判决

2014年4月26日02时06分,发生在西城路与荔城路交界处,—辆轿车因醉驾把面包车撞180度转动后侧番车,面包车主与车上女儿受伤,车辆基本报废的交通事故,有视频为证,好心人也发上增城家园网。结果交警检验报告是车辆性能正常,车速无法鉴定(因无刹车痕等),责任认定书是醉驾车主负主要责任(即七成责任),面包车主负次要责任(即三成责任),面包车主绝不认定责任书等。
疑问—,发生事故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面包车主直行,车身已过三分之二路口,才被醉驾车飞快碰撞,为什么还有三成责任
疑问二,有撞车视频八分钟的,但八分钟后有个没有饮酒的男坐上醉驾的驾驶室,当时在场派出所便衣民警也在现场,知道此事,为什么问交警后话已过—个月无视频啦。
疑问三,4月26日发生的事故,为什么5月22日左右才叫去法医室检伤,因时间久伤已好的差不多。
疑问四,5月9日前(即检血醉驾报告未出来前)问过交警醉驾最少刑罚是半年,而5月25日左右却话是最少两个月。
疑问五,既然已定为醉驾,程序工作已做完,为什么受害方要求抓人而没有执行。
疑问六,如果法院最终判定是,醉驾方赔偿根据面包车—切损失为15000元左右,而面包车基本报废等等费用为28000元,受害方此不是变成了倒贴方。
这样的判决同所认定责任等,请问老百姓得到了合理赔偿,公平,公正结果吗…
联系电话137101374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云无语 发表于 2014-6-2 16: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淡化137101374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端午欢聚 发表于 2014-6-2 16: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AH 发表于 2014-6-2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不尽的黑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bb8801163 发表于 2014-6-2 1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s:7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为何 发表于 2014-6-2 16: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阳光柠檬茶 发表于 2014-6-2 19: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阳光柠檬茶 于 2014-6-2 19:48 编辑

上诉,省检察院,联系记者,最好是中央电视台,把黑幕曝光出来。
不过,如果赔偿数额可以接受,建议你不要追究下去了,毕竟事故谁都不愿发生的。
发生了是改不了的事实,人的心里就是不认输和要得到足够的抚慰。
此事件的台前幕后操作者,你们懂的。别把事情搞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阳光柠檬茶 发表于 2014-6-2 1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要分我五百元支持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