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02时06分,发生在西城路与荔城路交界处,—辆轿车因醉驾把面包车撞180度转动后侧番车,面包车主与车上女儿受伤,车辆基本报废的交通事故,有视频为证,好心人也发上增城家园网。结果交警检验报告是车辆性能正常,车速无法鉴定(因无刹车痕等),责任认定书是醉驾车主负主要责任(即七成责任),面包车主负次要责任(即三成责任),面包车主绝不认定责任书等。
疑问—,发生事故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面包车主直行,车身已过三分之二路口,才被醉驾车飞快碰撞,为什么还有三成责任
疑问二,有撞车视频八分钟的,但八分钟后有个没有饮酒的男坐上醉驾的驾驶室,当时在场派出所便衣民警也在现场,知道此事,为什么问交警后话已过—个月无视频啦。
疑问三,4月26日发生的事故,为什么5月22日左右才叫去法医室检伤,因时间久伤已好的差不多。
疑问四,5月9日前(即检血醉驾报告未出来前)问过交警醉驾最少刑罚是半年,而5月25日左右却话是最少两个月。
疑问五,既然已定为醉驾,程序工作已做完,为什么受害方要求抓人而没有执行。
疑问六,如果法院最终判定是,醉驾方赔偿根据面包车—切损失为15000元左右,而面包车基本报废等等费用为28000元,受害方此不是变成了倒贴方。
这样的判决同所认定责任等,请问老百姓得到了合理赔偿,公平,公正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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