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思泳)昨日上午,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记者反映,小区内有一辆汽车,警报器一直叫个不停,吵得附近居民心烦不已。
徐先生家住莲园新村小区,警报器叫个不停的汽车停放在小区一巷子口。13时许,记者离汽车三四十米远,就已听到刺耳的警报器叫声。走近一看,警报器叫不停的是一辆银色五菱之光小汽车,其前后灯都在闪烁。“从早上11点左右就开始响,一直到现在还没停,让人怎么午休啊?”徐先生无奈地说。
附近商店店主钟小姐告诉记者,该车正好停在巷子口,可能因阻碍通行而被弄响了警报器。“响了几个小时,听得心烦,也不见车主来关了。”钟小姐说。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情况,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放在莲园新村小区的车辆不一定就是小区住户的,一些到周边商店购物的市民也会将车停进来,因此要找到车主十分困难。
对此,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学源表示,如果小区内发生警报器侵扰居民生活的情况,居民可以找车主要求其停止侵害,也可以搜集证据起诉,但绝对不能擅自破坏扰民车辆。另外,小区物业公司也有责任规范其管理范围内的车辆,否则发生扰民事件时,居民可以连带追究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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