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名,根据《增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增城市公安局辅助执法类辅警,招聘人数1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男性;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9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学历);
4.身高165厘米(含165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前科劣迹;
6.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从事过辅警工作后自行辞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5月5日;
2.网络提交报考申请:登录增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附件1:《增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扫描或拍摄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计生证、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增城市公安局辅警办邮箱:zcfjb110@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我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以短信通知、增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广州增城公安微博公布为准。
3.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30%,体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辅警招聘各环节信息、成绩均在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增城公安微博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人社局网站及广州增城公安微博公布为准;
2.笔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的笔试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市公安局辅警办申请查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二)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市公安局辅警办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100米短跑、俯卧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长跑成绩(占40%)+100米短跑成绩(占30%)+俯卧撑成绩(占30%);
4.纵跳摸高成绩以达标为准,不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
5.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6.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人员名单。
五、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岗前培训
我局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增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增城公安微博上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我局统一组织连续14天封闭式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布为准。培训期间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考察及考核,对考察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岗前培训及考察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辅警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实行阶梯式工资福利待遇,月均工资约3500元(含五险及其他补贴)。
八、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2.如遇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3:1的,按报考人数重新确定招聘人数。
3.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增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林警官,电话:020-32858196
周警官,电话:020-32858197
增城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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