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城仙村中学)曾在2月20日学校有一学生在体育课猝死,学校在2月27日广播发起捐款,由于学校校长只说叫班主任通知下去,班主任没有作出任何解释要求学生每人交10元。我们班学生很迷惑,想要求得到解释。可是没有!我想:有那条法律要求学校死人要求捐钱的?到了下午广播,各班的捐款都通报出来。我们班最少。曾经在四川地震也是这样通报某班某班多少钱,后来班主任为了面子,要求我们重捐第二次款。这样攀比我还是第一接触呢。后来有学生在报纸爆料。3G网的爆料也满3000帖了。后来记者采访,校方说没有这样的事,是班主任发起的,还说是自愿为原则!
得出这样的结论:1、学校死人无理由要求学生捐款。2、学校捐款制度带有严重的攀比行为。3、捐款不是出自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