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质〔2009〕394号
关于全市建筑施工重点隐患排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地吊装安装工程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穗建质[2009]31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09]35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建质[2009]38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建设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回头看”暨2009年第一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山东淄博“10.7”塔吊倒塌事故、浙江杭州“11.15”地铁坍塌事故和湖南长沙“12.27”施工梯挂蓝坠落,以及我市珠江新城核心区“3.31”吊装安装坠落,海珠区“4.12”英豪花园工地围墙倒塌等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在建工地再次发生,切实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管水平,我委于2009年3月抽调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人员组成5个专职督查小组,对全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特别对深基坑、吊装安装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了排查。现将近期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这次督查共抽查在建工地68个,其中基坑施工项目10个,市、区房建项目52个,市政、交通项目6个。
(二)共发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通知书58份,其中,责令全面停工3份,局部停工8份,省厅动态扣分通知书3份。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只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上,抓落实不够,导致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不够彻底,屡整屡犯。如增城市的奥运泰富广场项目,开发商是增城市中天拓展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增城市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是广州市利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在前期自查自纠工作中被增城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停工整改,但在整改不力,未经增城市建设工程质监站验收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复工。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立即发出停工通知,责令全面停工整改。
(二)部分深基坑工地擅自改变设计支护方案,未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送市建设科技委办审查,造成周边建构物沉降开裂,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如先烈东路鼎鑫商住楼项目,擅自改变地铁出入口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未报市建设科技委办审查,造成临近龙门县驻广州办事处房屋沉降开裂,引发部分租户和工作人员集体上访省政府事件。督查组及时发出抢险施工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周边建构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还有部分基坑工地严重违反关于复杂地质条件下基坑支护方案须报送市建设科技委办组织专家审查后方可施工的有关规定,给工程推进、质量、安全保障造成很大困难。如市住建办泽德花园F1-F3幢基坑施工在支护结构为闭合情况下,强行开挖土方,造成大量地下水流失,引发周边建构物出现沉降开裂和斗殴事件。督查组检查中发现,该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地下土洞、溶洞密布,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未经市建设科技委办审查就强行施工。督查组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布置处置工作,将情况及时函告有关主管部门,确保施工安全。后续工作正在继续督促落实。
(三)部分工地吊装安装工程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吊点位置未经计算确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未经检测的吊装设备。督查组及时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并着手研究针对此类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部分工地未能认真执行《广东省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起重设备作业人员所持操作证不能满足文件要求,部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塔吊指挥和司索工)配备不足。
(四)部分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开会”、“有其它事”为由,长期不在工地现场,市、区监督部门未能及时纠正。
(五)个别工地高支模验收数据填报不规范(未能如实填报实测值),有的验收资料只有验收签名,没有验收结论,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六)部分工地存在外排栅安全网局部脱落、无踢脚板,局部临边、洞口防护不足,施工用电不规范,电线电缆无架空;施工现场一些简易便道、作业平台搭设过于简单随意,其安全性、稳定性未能认真进行验算或设计。
(七)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投入不足,设备陈旧。如番禺区的昊龙花园北区40-45座,施工现场使用的钢井架锈蚀严重,操作台简陋,未配置视频和通讯设施,层间门破烂无闭锁。
(八)个别重点项目未能落实“三定”措施。如花都汽车东风大桥、武广客车专线等工地的高压线保护存在隐患,文明施工不达标准。
三、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特别要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防止高处坠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