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驾车“碰瓷”向事主勒索钱财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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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 发表于 2014-4-15 12: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朱贵荣 通讯员增检宣)两名男子驾车故意制造两次交通事故,成功敲诈勒索钱财合计5100元。近日,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梁某、汤某峰提起公诉。

    据悉,2013年1月5日18时许,梁某和汤某峰伙同他人,经商量策划,驾驶一辆奔驰轿车到达中新镇324国道与广州萝岗区交汇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勒索被害人宁某现金900元和一部黑色苹果四代手机(价值人民币2400元)。1月27日12时许,两名被告人来到中新镇风光路君利酒店门口路段,以同样的手段勒索被害人马某现金1800元。4月8日,两名被告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市检察院提醒市民,如遇到“碰瓷”情况,应及时报警求助,不要轻易妥协、急于私了,更不要违法行车,以免给“碰瓷党”可乘之机。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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