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灰拜祭业务办理
(一)凭《骨灰寄存证》或《骨灰安放证》到相应窗口交费并领取《业务拜祭单》;
(二)凭《骨灰拜祭单》到骨灰楼室领取骨灰,进、出楼时在出入口处自觉配合骨灰管理员核对检查;
(三)骨灰放回原位后凭《骨灰拜祭单》取回《骨灰寄存证》或《骨灰安放证》;
(四)骨灰寄存年限已满的,请先办理骨灰续存手续后拜祭。
二、变更委办人业务办理
1、原委办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凭原委办人寄存证、死亡证、火化证明或派出所、街道开具的原委办人死亡、失踪证明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及经办人与原委办人或死者的关系的证明,填写变更委办人申请书;
2、原委办人同意委办人变更,需出示原委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原委办人和新委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变更手续。
三、换证或补证业务办理
(一)续期记录已满或损坏《骨灰寄存证》或《骨灰安放证》的,凭旧证及寄存(委办)人身份证到业务窗口交费办理换证。
(二)遗失或损毁《骨灰寄存证》或《骨灰安放证》的,须凭村(居)委证明及寄存(委办)人身份证到业务窗口交费办理补证。
四、骨灰领回业务办理
(一)寄存(委办)人领回骨灰的,持《骨灰寄存证》或《骨灰安放证》及身份证到仙安楼服务处办理;非寄存(委办)人领回骨灰,还需提供领取骨灰本人及原寄存(委办)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村居委证明等),并签署《非委办人领回骨灰声明》。
(二)凡办理领回骨灰业务的须在登记册上签名确认;
(三)办理完毕后凭盖有《领回骨灰》印章的《骨灰领回申请表》到骨灰楼领回骨灰。
五、办理以上业务,证件不全,恕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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