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庆祝节日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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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 发表于 2014-2-13 12: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然而,警方仍要提醒市民:今年2月14日西方情人节与中国元宵节是同一天,希望市民在庆祝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安全。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高度集中,各种购物场所消费者爆满,极易滋生火灾隐患。为此,春节前夕,市公安局组织防火监督大队、派出所深入车站、市场、娱乐场所、出租屋等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等媒介,加大对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普及消防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为确保市民过上一个具有“年味”的春节,又能保证消防安全,市公安局采取监管巡控与督促提醒双管齐下的措施,截至目前为止,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春节期间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

    2月14日既是西方的情人节,又恰逢元宵佳节,预计当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将比近几日有所增加。警方提醒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燃放,禁止在我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远离建筑物、高压线、山林等地;二是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儿童要在家长的指引及监管下燃放;三是全市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因为孔明灯的制作材料属易燃物,外焰温度高达300℃,孔明灯升空后,很容易被电线电缆绊住,酿成电力事故,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居民屋顶、阳台、草地、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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