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贵荣 通讯员增检宣)债权人为追债使用暴力胁迫、非法拘禁债务人的事情时有发生,但亦有债权人为追其欠款不成而心怀不忿,携带汽油火烧债务人家的事儿发生。近日,市检察院以放火罪对被告人阮某添提起公诉。
1998年,阮某添将卖摩托车的1万元现金借给了同村村民阮某均,后因多次要他还钱,他都是赖着不还。2012年8月1日中午,阮某添越想越气愤,于是想到用放火的方式去吓他一下。阮某添在其父亲的养鸽场内找了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并从鸽场那辆工仔用的摩托车里放了一瓶汽油装好。当晚11时许,阮某添在鸽场拿了自己的一件毛衣,带上中午装好的那瓶汽油去到阮某均家中,只见到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说阮某均不在,并称他俩已经离婚,欠钱的事不关她的事。阮某添越想越气愤,知道她是在赖账。于是拿出带去的那瓶汽油,扭开盖,把汽油倒在带去的那件毛衣上,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燃了毛衣并扔在大厅地板上,随即离开。阮某均的妻子叫邻居帮忙将火扑灭,随后报警。案发现场烧毁了一张沙发椅和一张塑料凳,经价格鉴定损失49元,无人员伤亡。
2013年1月20日,阮某添被警方抓获归案。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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