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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龙永辉)微信朋友圈本是朋友间分享心情、记录生活点滴的社交平台,但随着平台的成熟,不少人在此发布商品信息,朋友圈正逐渐演变成“生意圈”。然而,随着“微店”模式的广泛运用,相应的制度缺失也进一步凸显,由于缺乏第三方平台的担保、监督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不惜撕下脸皮的朋友却往往因为没有相关凭证,陷入维权难的泥淖。
市民对“微店”有赞有弹
上个月,阿琼在微信圈里看中一款从韩国进口的外套,便委托朋友代购,谁知道拿到手后,产品质量让她大为失望,碍于情面,阿琼选择了吃“哑巴亏”。从此,“微店”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对于混迹于朋友圈的“微店”,市民有赞有弹。“大家都是朋友,商品质量应该还是比较有保证的。”市民谭小姐认为,“微店”是朋友间的好东西分享,自己并不反感,她经常从朋友的“微店”里买化妆品。但多数市民认为,朋友圈是一个私密的社交聊天场合,并不适合做产品推广。
业内人士:缺乏第三方平台,买卖双方都有风险
除少部分有自己网店的“微商”会将顾客导到网店所在平台进行交易外,大多数草根“微商”向记者证实,他们一般都是找相应的厂商合作,由厂商提供商品的图片,自己只赚取中间差价,交易方式灵活:有当面交易,有货到付款,或款到付货。“微商”从中抽取提成,退换货多是口头协议,整个购物过程并不像有第三方平台的C2C、B2C网站上那样安全。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交易下,双方难以保证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对买卖双方都有风险。一旦发生纠纷,除了像阿琼那样吃“哑巴亏”外,市民若选择维权是非常困难的。目前,发布信息的微信平台并不对这种交易做担保,该平台也不鼓励用户在朋友圈买东西。如果用户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合法行为,可以通过微信举报功能进行检举,核实后将对违法账号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但该举报功能只针对公共账号,暂不支持直接举报微信好友信息。
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目前12315受理的维权纠纷,需要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单据,或者经营方主动承认有销售行为,否则投诉很难被受理,因此建议市民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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