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我想才晚上8点多钟,应该没有交警查车。”怀着侥幸心理,12月4日20时18分,一名醉驾司机李某被交警查获,不仅要被扣掉12分,还面临刑拘。
当晚20时18分,市交警大队和车管中队民警在沙埔新沙大道北路段检查时,李某驾驶的轿车被民警拦停,摇下车窗,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拿出酒精测试仪要求该车司机李某吹气检测,经过吹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6.6mg/100ml,属于醉驾。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
李某表示,当晚他到朋友家聚餐,喝了两小杯药材酒,本想找朋友代驾的,但是仍然怀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上路了,现在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很多司机费尽心思想要了解交警查处酒驾行动的具体日程,其实也是侥幸心理的一种体现。实际上,正是因为部分驾驶员对交通安全法规的漠视,以及一些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才使自己面临刑罚。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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