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组织万新石场复绿的通知

[复制链接]
创造 发表于 2013-11-21 12: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国房字〔2013〕170号




广州市万新石场有限公司

    你石场采矿权已于2009年1月到期,所持《采矿许可证》(证号:4401000730014)已经依法注销,2009年5月我局发出通知并多次口头责令你石场抓紧时间开展复绿整治等工作,但是你石场至今一直没有开展相关复绿整治行动。现再次通知你石场,如果你石场在2014年1月21日前还没有完成复绿整治工作并向我局申请验收,我局将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利用你石场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组织复绿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21日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9楼,联系人:任建国,联系电话:020-826298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