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转弯横过与直行摩托车碰撞 三人受伤

[复制链接]
浪踏浪 发表于 2013-11-11 1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汽车在马路上转弯横过,直行摩托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酿成事故。2012年3月23日18时30分,这一幕就发生在我市朱村街横塱村牌坊路段。

    在事故现场,摩托车横倒在路边,摩托车车头灯已散落在路面上,所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华以及他搭载的覃某林、伍某芳受伤不算严重。据交警介绍,当天,王某房驾驶小汽车沿G324国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王某华驾驶摩托车搭载覃某林、伍某芳沿G324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双方行至广汕线朱村街横塱村牌坊路段,王某房驾车左转横过G324国道驶入朱村横塱村时,结果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王某华、覃某林、伍某芳受伤的交通事故。

    “汽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过G324国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过错;摩托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2名乘车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过错。”交警表示,汽车在横过道路时,应让道路内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交警提醒市民,在驾车过程中,遇交叉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通过,不要为了抢道、抢行的几秒钟时间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增城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4 显示全部楼层
Juan 发表于 2013-11-11 11: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都有这类事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好先生 发表于 2013-11-11 1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成历史了,还是新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hzyl 发表于 2013-11-11 20: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2名乘车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这是什么逻辑,没有驾照开着就是犯法,超载也犯法,头盔没的说人家自愿,但是无照驾驶就是致命错误,还搞个次要原因。中国的法律就这么搞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拥有一切 发表于 2013-11-13 14: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123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