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贵荣 通讯员增检宣)近日,被告人黄某国因犯诈骗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底,黄某国伙同张某平、“敌蒙子”、“司机”,经商量策划,到增城市新塘镇广深大道西76号门口,以坐车办理登记安检手续为由,骗取被害人曾某辉的现金人民币800元、一台三星S8500手机(价值人民币800元)及1张农业银行卡,后用该卡取款人民币17000元,所得赃款共同分赃后挥霍。今年5月4日9时许,黄某国伙同付某勇、唐某华(均另案处理)在新塘镇凯旋门酒店门前路段欲以同样的手法诈骗被害人李某菊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这是一起团伙作案的案件,通常由三四人组成,有策划、有分工,其中一人负责选择作案目标,并接触他,假扮一起乘车的乘客,然后由其他同伙配合以要登记行李为由,套取银行卡密码,再将对方的行李骗走。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当在乘车过程中遇到此类诈骗活动时,一是不要与其搭讪,避免财物遭受损失;二要及时报警,避免再有他人上当受骗。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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