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嘉君 通讯员曾暨升)近日,经市人口计生局申请,市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派潭镇3对违法生育夫妇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强执专项行动。其中,对违法生育并拒缴社会抚养费的何某明、刘某英夫妇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叶某华、陈某连夫妇,温某武、李某灵夫妇慑于法律的威严,于当天缴纳部分社会抚养费,并承诺尽快缴清余下的社会抚养费,遂未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了解,何某明、刘某英夫妇为派潭居委居民,于2010年11月政策外超生一孩,市人口计生局依法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10万元,但其未依法缴纳。鉴于其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计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市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继续追缴所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叶某华、陈某连夫妇为派潭镇邓路吓村村民,于2010年2月政策外超生一孩;温某武、李某灵夫妇为派潭镇大埔村村民,于2010年10月政策外超生一孩。上述两夫妇于执行行动当天主动缴交了部分社会抚养费,遂未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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