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晓聪)“他们不仅以打折为由拒绝开发票,而且服务态度非常恶劣。”昨日,市民陈小姐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近日她在荔城街富鹏沙园路一餐厅就餐时,店员称她持有会员卡,享受了店内的折扣优惠,要么打折,要么开发票,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陈小姐介绍,该餐厅开业时,她与朋友前往就餐,结完账后,得到了一张会员卡。10月6日晚,她与朋友再次到该餐厅就餐,出示会员卡后,店员打了折,然而索要发票时,店员开具一张小票后称,要开发票就不能享受折扣优惠,享受了打折优惠就不能开具发票。对此,陈小姐认为,商家以此为由不开具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该店店员称打折不开发票是餐厅历来的规定。经过再三理论,餐厅的负责人最终同意开具发票,但店员恶劣的态度实在让我失望。”陈小姐说。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该餐厅了解到,消费者需要开发票就不能享受折扣优惠,享受了打折优惠就不能开具发票,这是店里的规矩。该餐厅员工介绍,会员卡是店内为了吸引消费者,让利给老顾客推出的优惠活动。由于给消费者打了折,再开发票就得交税,餐馆本身就是薄利多销,又打折又开发票,餐厅就赚不到钱。“到店里消费的多是自费消费,不需要发票报销,所以一般不要求开发票。如果不打折,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开发票,如果有消费者既持有会员卡,享受了打折优惠,又要开发票,餐馆也还是开的,不存在偷税漏税的说法。”该员工说。
记者随后拨通了市地税局12366热线,接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打折还是不打折,只要消费者在店内消费了,都应该开具发票,店家不能因为不盈利或担心超过定额税就不给顾客开发票。“超过每月的定额税是要缴纳一定比例税费的,为了不多缴税而不开发票,这是一种逃税行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税务部门举报。”该工作人员说。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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