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婉婷)中秋小长假即将来临,市有关部门提醒,9月19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资。
据悉,今年中秋节假期为9月19日(星期四)至9月21日(星期六),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9月22日照常上班。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19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代替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9月20日和9月2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若不给予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按照今年5月1日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计算,劳动者于9月19日当天加班的,日加班工资至少为213.79元。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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