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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朝大海 发表于 2013-9-10 19:52 不要把小孩当成物品,毕竟人家是她妈。女方那边见小孩,于情于理于法不合。同时也显示了你的虚伪不自信。为 ...
abc0378 发表于 2013-9-10 19:55 为300个大洋上法庭,,能协商尽量协商吧
祥云 发表于 2013-9-10 20:21 呵呵,“你”不可以到法庭申请禁制令,不让女方那边见小孩的。孩子跟母亲生活期间父亲要给生活费滴,母亲抚 ...
地上的沙子 发表于 2013-9-11 08:16 在抚养义务上女方应该支付抚养费,但是为佐几百蚊抚养费父母搞到上法庭,你觉得以后你个侄女将如何面对父母 ...
细雪无声 发表于 2013-9-11 12:22 每个月先三百。。。
唯美e家 发表于 2013-9-11 12:32 是啊,三百人家都没得给,还在我面前哭说她对女儿那么好为什么女儿不肯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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