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和发放?含各类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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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 发表于 2013-8-9 16: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 ,顺产,难产:
(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 2 )《出生证》(原件):
(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 4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 5 )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 ,婴儿死亡:
(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 2 )《死亡报告书》(原件)。

3 ,流产
( 1 )《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的证明;
( 2 )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 3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用人单位先到医保中心领取此表并审核医疗费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

4 ,男配偶假期工资:
( 1 )《出生证》
( 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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