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 发表于 2013-8-7 11:16 
说的好·
我的本意是说,重男轻女的思想贻害了千千万万代女性,至今仍陷女性于水深火热之中
1、个人财产,爱给谁就给谁,这是无话可说的;可是很多作为爸爸妈妈的,不留给女儿,只给儿子,哪怕是不孝子
2、政策一边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却言行不一,在拆迁上,男的有房屋补贴,女的没有,即使是满22岁的未婚女子
3、应该有不少这样的实例:未婚女子因拆迁而获得的个人现金补偿,出嫁时,这笔款项却是由爸爸操纵,自己得不到,得到的却是美其名为“嫁妆”的小东西
4、按男子继后、嫁出去的女等于泼出去的水,这种败坏思想的话,奉献没有男丁的家庭,在死之前一定要把自己的财产都花光,免得便宜了女婿一家
4、当然,也有不少深明大义的服务,对子女无怨无悔、一视同仁 |